各位同学:
根据本科生院《关于奖励前1%优秀毕业生返还全部学分费的通知》以及《公司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公司教字〔2011〕70 号)第二十九条规定:“学生毕业时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当年毕业生总人数前1%的,返还全部课程学分费。”。
根据本科生院《公司2022年各学院奖励前1%优秀毕业生返还全部学分费名额分配表》,我司共有1个指标。学院按照奖励原则,参考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排名统计数据,现确定奖励名单如下:
学号 |
姓名 |
专业 |
已修总学分 |
2018301180005 |
许彦淳 |
思想政治教育 |
147 |
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,请于2022年6月13日前如实向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反映。
联 系 人:袁冶
联系电话:6875287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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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6月10日